搖擺在物質與音聲——看《我正在搖擺》
大概半年前在澳門藝術節中欣賞到劉沛麟編舞的《銳舞︰搖擺的世代》,原本對宣傳中聲稱的「參與」、「沉浸」元素心存戒備,但進場後卻驚喜於作品雖然將黑盒劇場變成了「rave party」現場,可是在觀、演人群似乎不經意散聚中,卻是有一定細緻鋪排,令人可以從不同角度觀看,在沉浸與遠觀之間形式較多層次的觀演距離。
《我正在搖擺》應該是我第二個看劉所編的作品,從名稱中的「搖擺」,以及進場後的反光裝置到觀眾的非鏡框式觀看,延伸或再探前作的意識便很清楚,能對同一個概念與議題再三探索,在本地劇場是較少有。
整個演出大概分成三個章節,觀眾找到座位坐好後不久,兩位舞者(一為劉沛麟本人,另一則為《銳舞》的舞者之一劉嘉騫)便以「重影」的姿態出現,並排圈場繞行,然後各站一邊對視做著相同的動作,如鏡像。第二節在燈暗,一人口含電筒、一人從牆上剝下一塊鏡子開始。由於全場已漆黑,鏡在手電筒照射下,單一的反光更顯強烈,光的聚焦同時是光的刪除,於是舞者原本被打亮整個身體也在此時被刪減,甚至消失,可惜這個頗具玩味的時刻似乎並非編舞刻意經營的部份,沒有被好好延伸至與主題扣合。鏡、光的對峙或尋找,效果是有的,只是既然第一節用身體作鏡像,這裡用上實體的鏡又是象徵什麼?第三節是二人又共舞了,不過跟第一節的互相觀察、試探、模擬不同,這個結尾有點脫逃的愉悅。物質元素在作品中可呈現更豐富、多變的意象,而這些元素如何能在整部作品中有更完整的鋪陳,而不是局部,則是下一個課題。
近年看過好些本地舞蹈演出,音樂與動作的和諧感總是很強,但這種和諧往往令動作過度依附於音樂,由音樂帶領著節奏與情緒,反而看不到身體的情感與記憶,況且聲音與動作必須同步嗎?不能有衝突嗎?甚至沒有了「配樂」,身體才更可能呈現出舞者本有的情感反應。這兩次看劉沛麟的創作,帶點去旋律、氛圍性的音樂、聲響設計傾向,為觀賞過程塑造出一個更寬闊的感官空間。事實上音聲、動作之間也不是必須時時刻刻都和諧共進的,時而對話、時而爭持不下或者冷戰一下,會不會更有趣?更「搖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