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做一個階段性實驗劇評人
自2018年參加過「戲劇通」後,去年開始寫劇評。2019年是個人忙碌的一年,看戲不多,劇評多半是來自「澳門基金會市民專場」演出評論計劃,另外也寫過「Bok Festival」的評論。而自己掏荷包觀看的演出,結果是排到有空才寫,最後也沒有好好地坐下來寫。劇評人,為甚麼而寫?答案有許多,但絕對不是為交功課,這點是很清楚,可是到最後還是往往抱著這種心態而寫。
懺悔過後,要說說今年寫的有演出前評論、演後即時,也有篇幅相對長的評論。第一篇是《神奇森林歷險記》,第一篇劇評好好觀察,儘量把可見可聞的都寫下來,後來《氧》、《親親泡泡郁郁貢》、《生命百寶箱》等慢慢建立屬於自己的一套觀演和書寫方式。對於評論的角度或藝術水平,作為寫作人依然抱持著點點懷疑,每當不知道如何寫的時候,總是叫自己先由感受開始。抓住最深刻的印象,由感受轉化成實實在在的觀察、描述、反思,向創作人提出疑問,為讀者提供多一個觀演角度,是個在主觀與客觀之間取得平衡的寫作實驗。想到近年出現大量的「階段性實驗」作品,筆者又何嘗不是個「階段性實驗」劇評人?
作為劇評人的自我懷疑,關乎到寫完一篇劇評,刊出過後,下一步是怎麼樣。一年過去了,澳門劇評人有影響力嗎?創作人如何看待自己的作品,又如何看待劇評,討論其實不多。在討論度低之時,或許好處是免卻自我審查,大膽地作出批判吧,但壞處卻是更多,有否提升劇評質素,或令評論更加深化?誰評論你的評論?評論的人又是何許人?以往在報館採訪劇團,是讓創作人用他們的角度講故事,儘量不帶該報立場和風向,把話語權歸留給他人;如今身為一個劇評人,在演後書寫作品時,是用自己的眼光作評論。自覺對於劇場的理解、美學知識、對作品的觀察與現實社會的連結等等,總是不足以支撐整篇評論,亦即使創作人與劇評人有所交流,一篇流於表面的評論文章,也未能勾起深入鑽探和引發思考,那是個癥結啊。
今年看過的演出還有《當我吃杯麵的時候》、《離下班還早——車衣記》、《勞動的人》、《樓住澳門人》、《時先生與他的情人》等,卻只是演後跟朋友空談而沒有寫劇評。談論和評論都很重要。前者多半是「吹水」,同時也是種再發現,而後者總是把那些侃侃而談的內容梳理和擴展——那是一個觀眾和劇評人的分水嶺,也是從不負責的情感抒發,精煉成的深層剖析。由於今年寫的劇評大多來自劇評人計劃,筆者可以說,從沒有因收受任何利益而把某齣戲寫得吸引,但這種機制下產生出來的劇評不免讓人疑惑會否帶著審查,甚至乎作者本人自我審查起來。此外,問題是,計劃的目標是甚麼?在計劃最後,單純地鼓勵更多人書寫而沒有更進一步的討論和讓作品變得更加好,劇作和劇評皆是。
2019年3月「澳門劇場研討會」主題談的是「活化」,當中談到文化上的活化、空間上的活化,也談到資料的活化,如何整存文獻。9月「劇場文化學會」則舉辦了《⌘O——90’s澳門劇場文件展》,在第二部分裡除了回顧舊場刊之外,也重現了當時劇評。過去了的作品固然無法觀看,當我們回看過去,才發現當時的一篇劇評,一個回應,對我們理解一個作品可以有著截然不同的看法,也重新帶領我們審視一個階段,甚至一個時代究竟在探討怎麼樣的議題,有著怎麼樣的表現手法或風格美學。劇評不是一個like或一個嬲嬲,劇評人這個身份重要,但在這個「階段性實驗」的過程中,作為一個澳門劇評人,似乎正處於尷尬的狀態,有時卻像可有可無。澳門劇評人要如何書寫,在這裡畢竟沒有一本《劇評人的權利與義務》或《劇評人手冊》可以參考,唯有期待下個階段的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