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穗評地--每週評論擂台陣(七)︰《玩玩具・食飽飯・等落雨》、《無家者》、《Play games》、《美麗2015》
主持︰莫兆忠 發言人︰陳景筠(台)、小西(港)、邵善怡(港)、彭錦濤(澳)、維特(澳)、潘淑盈(澳) 文字記錄:白丁 玩玩具・食飽飯・等落雨(...
主持︰莫兆忠 發言人︰陳景筠(台)、小西(港)、邵善怡(港)、彭錦濤(澳)、維特(澳)、潘淑盈(澳) 文字記錄:白丁 玩玩具・食飽飯・等落雨(...
因為我們聽小紅帽的故事,很多時候人們會偏向小紅帽。通常本身就會有一個偏見。但如果你變成一種食物的形式時,這個偏見好像就消失了。雖然他在裝小紅帽,但既然他是男聲去模仿小紅帽,我已經有一重距離,而且小紅帽還要是一條香腸,最後小紅帽(香腸)還要被切碎,被吃下。我的感受中,一個講故事的人講《小紅帽》,與他這樣去表現《小紅帽》,兩者是不一樣的。他這樣的表演好像有一種很弱肉強食、一種只是單純的行為、就是吃下去了,但當中道德的批判好像沒那麼強。
我想近幾年可能在香港、或者台灣、澳門,都會有一些剛才說的社會性、所謂社會議題的作品,但我自己覺得社會議題的作品跟它真是有社會意義是兩件事來的。我講「反課綱」、講「反服貿」、講「雨傘運動」這些很議題性的,但當我說一個媽媽跟她的兒子之間互相了解的關係,它是不是一個社會意義呢?這個作品重要性是從一個日常生活裡找到一種我們平常忽略的社會意義,尤其當澳門也好、台灣也好,也是開始老齡化的社會的時候,這是不是一個社會意義呢?當我們常常覺得老人就應該被安排去公園那邊坐的,不可以參與藝術活動的,藝術活動是有創意的年青人的事的時候,這班老人家去做一個作品的時候,它的社會意義在不在呢。我自己覺得,說不定它比社會議題作品有更大的意義。
剛剛說的從live house裡面出來,它需要的是跟觀眾有一種,多一點點的互動,譬如說,那些觀眾可能會跳舞,可能是它有變化,但是大部分是低音,還是高音、低頻,所以你會覺得它沒有太大的變化,所以電音裡面的大部分演奏好像你站起來自己會吃大麻、喝啤酒之類的。那一種東西的互動。不是純粹跟音樂上的那種互動。
他們是以「引錄劇場」的概念去做的,他們去找了一個案例,一個真正跨性別的人訴說她過去變性的經歷,然後他們說第一版做這個演出,做這個變性人的時候是很暴力、很血淋淋的,把這個人告訴你,她變性的過程,經歷的痛苦,然後都是很讓人覺得不舒服的,但是他們也說了,慢慢下來,在兩年前開始第一次,這個變性人,到現在兩年後,他們還保留了這個故事下來,還想繼續說這個案例。
引援藝術歷史上大量死亡符號,明刀明槍向觀眾販賣死亡,滿台氾濫死亡印象,囉嗦得像本文章一樣,想必為了以死亡來嘲諷死亡,以藝術家來嘲諷藝術家,以靈感氾濫來嘲諷靈感氾濫,又教評論者以符號解讀來嘲諷符號解讀,彼此疲勞,相互蹉跎,終究也徒勞。
假如《人》堅持完整的保留卡氏的後結構敍事遊戲,在劇終製造黑暗,剩下眾聲宣告敍事之無用,誓言拆毀敍事之迷思時,那麼是否就正好反駁全劇一連串的城市敍事,證明一切批判皆失效,皆為徒勞?按照全劇的邏輯,城市就是不斷由述說與聆聽然後城市便「散亂的在你的版圖內慢慢升起」,那麼城市出現的問題已經不是問題了,因為一切基於觀點與態度的選擇,為何還拘泥於重覆針刺城市的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