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在這場編舞遊戲之中 —— 談《硬玩|軟身》
作品關心的是「共同作者(co-authorship)」和「共同創作(co-creation)」,問題是這個「共同」是把誰牽進去了?弔詭的是,舞者想衝破限制,到頭來仍在遊戲規則中翻滾;觀眾抱著投進其中的幻覺進入表演空間,實際只是被排除在外的旁觀者,或者說是遊戲中的 NPC(Non-player Character,非玩家角色)也不自知,甚麼透明空間、非線性空間,對 NPC 來說從不是關鍵所在。觀眾愈有「角色」的意識,反而愈迷失在這個遊戲之中。而對於探討「權力」來說,微訊群組更是諷刺,在這個由管理員發號施令的偽民主幌子下,觀眾可以理想地透過群組自由提出意見,但事實是,群眾並沒有機會在群內介入演出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