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穗評地--每週評論擂台陣(三)︰藝穗節中的公共空間使用
主持︰莫兆忠
發言人︰秦嘉嫄(台)、蔡如歆(台)、陳景筠(台)、肥力(港)、Anita(港)、Florence(港)、Dina(港)、 Terry(港)、 July(港)、 阿古(港)、 俊鞍(港)、彭錦濤(澳)、糊塗(澳)、潘淑盈(澳)
文字記錄:白丁
藝穗節中的公共空間使用
阿古(古):因為我對剛才講那個藝穗的特徵滿有興趣,就比較野外的公共空間,我感覺上澳門的公共空間是很自由、舒服,在香港你不會想像可以放東西上天空,還有聲音,可能有滋擾性,開到很大那種,和時間可以打破well planning,遲演早演是okay的,所以我對澳門那種public space,可以怎樣運用、performs,其實是不是這個festival才會這樣?平常也可這樣?即是這種在不同地點,我看見有很多很散的地點。
莫兆忠(忠):其實每一年藝穗節都有人提出這種問題的,開始的時候我們回答,因為澳門是很自由的地方,另一方面就是,這個藝穗節是民政總署主辦的,民政總署就是一個管理公共空間的政府部門,公園、道路、冷氣機漏水、街市、招牌、廣場也是他們管理,所以借用這些地方是相對鬆動。經歷這麼多年後,我自己回看,另一個問題就是,其實一般澳門人對所謂公共性是不重視。但究竟是好還是不好呢?可以再討論,但很肯定是,他(居民)不覺得這件事是公共性的問題,而是他們在辦活動時,總之不打擾到我就沒問題,而不會因為為什麼丟一些東西上天空,會影響到什麼公共的地方,需要去投訴,他們不會想這些問題的。你不要擋住、纏住我的窗口,就沒有問題。回頭想,究竟是好還是不好?這個也可以再討論。我自己慢慢有這個看法。
肥力(力):澳門藝穗節的公共空間其實用得很好,比較台灣跟香港也是,好像是很多地方也會,為什麼洗手間也可以演出之類的,就香港跟台灣好像是,很困難,是不可能的。
蔡如歆(歆):(台灣方面)不是說不準,但你要經過更多層的門檻,不是說政府辦的活動就可以,你拿的出去,人家就會抱怨。
力:所以剛剛說其實在澳門,大家可能大家重視公共性的問題,其實沒有人投訴,只要你不要碰到他們在。
忠:其實是有投訴的地方。公園,如果旁邊是住戶的話,你音樂太吵會比投訴。但我們有規定幾多點之前就不可以吵,所以一定要收工。只是用一些灰色位,當他們來介入的時候,我們已經結束了。當有警察來的時候,我們已經完成這件事。這是個行政上的計算。
古:其實這幾年會不會說媒體越來越嚴,也覺得是會保持這種自由。
忠:所謂越來越嚴的是,其實我們的公共空間是在消失。我們越來越少所謂的公共空間,私有化地方越來越多。所以,譬如以前,最初的兩三屆澳門藝穗節用了很多所謂閒置空間,其實澳門現在是沒有閒置空間,因為全用來起房子,不然就變了政府保護的文物,這樣等於你不能用,所以,是另一個情況。
嫄:今年相對(可用的演出空間)比以前少?
忠:其實這幾年的空間我覺得很納悶。都在廣場上、都在那些⋯⋯。本來我們就可以這樣子做,但是以前是很有趣的就是,你要敲門,問一般的人跟他借,去協調啊,很多這種奇怪的東西,不會想像一個空置幾十年的修道院,突然間你可以打開它。這個婆仔屋那時候就是已經關門的時期,進去所有都是黃葉,遍地黃葉,然後舞者在裡面跳舞,晚上就進醫院了,因為皮膚全都長東西。所以很多這種古怪的空間曾經出現過,這幾年都是觀光節目,很多(節目)都有這種感覺。我覺得這是所謂公共性消失的一個結果。
嫄:說不定也是你們去拓展以致那些空間就被引起注意,然後大家就有那個意識。
忠:我想沒有那個能力。因為那些演出其實就沒有很多人看。除了婆仔屋,因為它是私人地方,也牽涉到一些政治議題的展覽,很快房東就收回婆仔屋。
歆:台灣台北也會有,尤其藝穗節,有的時候不是針對觀光,它可能是一個私人的咖啡廳,或者比方說公私好了,但是因為它也有看到利益,所以它自己也有能力去做策展,或規劃節目的時候。它就自己去做那些事情了,不會去參加藝穗節,也會有這種。
忠:現在澳門的劇團也辦一些環境劇場,或者說觀眾參與,在街上做的演出。有時候反而比藝穗節更自由,拿到的資源更多。藝穗節其實它是一個,澳門政府辦活動來講,它的資源少得很可憐的一個節。所以如果我參加藝穗節,做這個節目,可能拿到的資源其實很少。而且你用一條街,還要通過很正式的方式去申請,因為它是政府辦的;但是如果民間辦的,我就是走過這條路了,我為什麼要申請。
歆:但是如果我拿了藝穗節的資源,我就沒辦法去申請其他公部門?
忠: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