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吻定生死-評《法吻》
由曉角Long Run劇場主辦的《法吻》劇場,於8月5至13日在南灣舊法院大樓黑盒劇場演出共十六場,筆者作為觀眾參與了在8月9日的演出場次。在購票之時並不知道演出內容,吸引筆者購票的原因在於表演者陳飛歷及監製楊彬。筆者與飛歷的認識始於數年前一個管樂音樂與戲劇、動畫及舞蹈結合的多媒體演出。當時,作為編導的筆者更像監製的角色,因為另一位經驗老到、英雄出少年的楊彬更具舞台經驗。因此,筆者的任務便在調解音樂與肢體表演藝術之間的衝突及緩解在製作過程中的困難為主。飛歷來自中國戲劇學院,作為專業表演者的他對於每一個角色均具熱情,即使不是喜愛的劇目,亦會以專業的態度去面對,將演出盡力完成,做到最好。由於他對於藝術的熱情,亦成為了澳門戲劇界的一面旗幟。因此,他的作品,只要筆者時間許可,必然出席。
《法吻》故事的特色在於兩個方面,真相的還原及男女平等的衝突。故事的背景在於牧師Marco與他的秘書Michelle進行了一個法式濕吻後被他的秘書控告性騷擾,最終Marco從位高權重變成了過街老鼠,自此銷聲匿跡。透過一次偶然機會,他們狹路相逢,透過雙方將事件的細節重新訴說,將真相還原;有趣的地方在於各執一詞,真相始終令觀眾難以洞悉。
在男女平等方面,可見編劇站在女性主義角度建構故事,故事的主調以打擊男性固有地位的驕傲為目的。在故事的結尾,Michelle訴說在進行法吻後離開了車廂,獨自在山頂上走回市區的黑暗道路中,個人感受到羞辱後,內心感召到神的怒火,以神之名必須懲罰Marco。在這結尾部分,明顯可見所謂的怒火,其建基原因在於法吻的完結後,並不在於進行法吻之時,如Marco所說:「妳亦將舌頭伸出!」表示了在事件的進行過程是雙方意願下進行,最終,卻是由於那黑暗道路上油然而生的怒火作為了事後的控告原因。
從這個思路來看,法庭在進行判決的過程中,可見有失男女平等之意。若為雙方意願下進行的親暱行為,事後卻能成為了控告的依據,其中間的重點在於雙方在進行相關行為的意願,因為,亦可以將進行該「重要性慾行為」(澳門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理解為男性「被法吻」。當然,在中國傳統上來說並不可能,但若然男女平權,男性被進行「重要性慾行為」確實有存在的可能。若然在法理上追擊,故事本身的立論點便站不住腳。
劇場共有三位演員,但是主要仍然是以Marco及Michelle之間的衝突為劇情的核心。Marco的內心變化從慈善外表下的高傲及不可一世,在Michelle怒火之下,以神之名必將懲罰Marco後的落荒而逃,都充分表現了角色的地位變化。另外,飾演Michelle的楊螢映,在演繹中的配合令劇情的更替及節奏加快,尤以劇情尾聲的神之怒火在總體平緩的演繹之中展演強硬一面,畫龍點睛。總體而言,整個演繹亦是中上之作,兩位演員的傾力演出固之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歸功,亦在於編劇的功力及導演的指導,而且,燈光的設置雖然並不花巧,卻是恰到好處,值得一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