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皮紋》談形式與本質的選擇
「印跡澳門.舞蹈團」新作《皮紋》是日進行首演,演出者包括三位專業舞者:黄翠絲、毛維、伍嘉敏和一位現場音樂人兼音樂設計葉破。舞台設置劃分成數個空間:桌椅及滴水吊燈(台右前)、金銀色紙板(台右後)、5L水樽(台中稍右前)、茶具組及日記(台中稍左後)、便利貼(台左前)、金屬樂器組(台左後),以上空間被數台大小不一的電視機以半圓圍繞。演出可粗略劃分成四段,但因篇幅有限,愚人不在此重覆描述舞作內容,而直接就演出的第一、二段進行討論。
第一段裡,舞者分別在上述不同空間,各自重覆做不同的事,三人似相連又似無關係。這些事分別是叠紙箱、玩手指、貼便利貼;從椅上倒下、喝水、與鍋互動;看電視笑、躲到桌下、到桌前用力呼吸等非常生活的事情。演後座談中,毛維說:「……想嘗試突破舞蹈形式,看看我們三個舞者的身體,在舞台上能發生什麼事……」。愚人認為,這是極好的嘗試,但突破形式和乾脆不跳舞之間有本質的差異。
「舞蹈的身體」(或者說一個舞蹈表演者在舞台上存在的狀態)是舞蹈之為舞蹈的本質,而形式只是在「舞蹈的身體」以上的無限的變異和選擇。編創者不能單單一句「想突破形式」而直接把「舞蹈的身體」放棄,把「舞者的日常」未經處理就放到舞台上,畢竟生活和舞台在表現力上是非常不同的。
那怎樣才是一個「舞蹈的身體」呢?愚人認為,那是一個很微妙的狀態,不是說你動了多少,而是身為一個舞者在舞台上存在了多少。在舞台上,演員有演員的樣子和狀態,舞者亦然。恕愚人才疏學淺無法用文字精準說出是一個怎樣的狀態。但演出中有一刻,伍嘉敏坐在台右前的椅子上,雙手握著桌上的杯,凝望自吊燈滴下來的水,背自尾椎到頭頂延伸得很長。即使她絲毫不動,那一刻她就以一個舞者的狀態存在在那裡,塑造了一個空間和故事,並留了給觀眾進入的空間,讓觀眾參與,這就是一個「舞蹈的身體」的例子。但縱觀《皮紋》演出的第一段,三位大部分時間,都只是在做自己的事,沒有給觀眾留下可窺視的窗口,觀眾也就被拒於門外。演後座談時聽創作者們分享,原來這一段裡所做的事是包含各自最貼近死亡的回憶,但愚人所接收到的,只是索然無味的日常瑣事,死亡的重量如煙被滅了。
第一段結束前,隱約感到節奏和能量加快變強,但還未到時燈光就暗了,然後傳來重金屬式咆哮音樂,場面出現大量紅橙色系為主的燈光變化,三舞者一起憤怒咆哮,再跳一段略厭世生氣的齊舞。這些本來是可以產生渲染和煽動情緒的元素,但因創作者選了一個直接而且相對簡單的方法作為轉折,所以愚人即使距離演出者不足十米,也擠不進這渲染和情緒內,這實在可惜。
綜合以上簡單的討論,愚人能看出《皮紋》創作者敢於求突破的心理,但在突破的取和捨之間拿捏顯得生硬,大部分時間留在創作者的想像,觀眾能參與加入的空間較少。
以上純屬個人主觀意見。舌頭雖毒,也深明白評論容易實行極難,還望《皮紋》諸位有熱情、真誠、有才華的年青創作者,繼續謙遜地孜孜不倦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