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的藝穗?誰的日常?──2019「澳門城市藝穗節」駐節評論之得與問
每個人和一座城市的關係,生疏或熟稔,親愛或厭拒⋯⋯是如何締造出來的呢?藝術節慶,對於如此的關係結構,無論在地居民或外來遊客,又能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或效果呢?
我是旅人。對於澳門,大抵是第七次造訪了。2019年1月18日起,於第十八屆「澳門城市藝穗節」駐節評論十天,看了十二個展演節目,類型多元,再加一個「藝穗節」之外的「市民專場演出」,可說是相當充實的行程。或許是這回停留的時間較之前都長,每日穿街走巷,看表演也看市井生活,漸漸的彷彿體驗了這樣一句話:「城市對它的居民述說。人住在其中,漫遊其中,彷彿與這城市交談起來。」(羅蘭.巴特)
當駐節評論臨近尾聲,1月26日下午在舊法院大樓有一場「花生友之約:Fringe Chat」,邀集台、港、澳三地藝評人、觀眾、演藝團隊和藝術家,進行各項意見交流座談。當天自己在開場引言分享駐節期間的思考重點在於表演作品的空間意識和觀演關係,發覺其中的現象或問題也存在於台灣近年觀演經驗(部分觀點已另文討論發表於《表演藝術雜誌》),本文將選擇若干節目來討論其展演內容的文本結構或執行方式,進而探問澳門「藝穗節」的策展主軸、目標觀眾設定及其更多打開的可能。
根據官方文宣寫著:「第十八屆『澳門城市藝穗節』以『非.日常』為題,引領觀眾突破平常的定格和框架,發現日常以外的不尋常。從劇場空間鑽進城市角落,解放創意,改變日常風景,把藝術變成每天生活的日常!」
以這次駐節觀賞的行程安排,除去幾處替代性展演空間,筆者以為,下列作品的表演地點具有較明顯的「日常.非日常」思維取向:
一、《人人超級市場》
在連鎖超級市場社區分店進行,一日裡分別有早中晚三場。筆者「參與」的場次是在泰豐超級市場(氹仔威翠花園分店):早上十一點,工作人員驗票後,觀眾戴上耳機,魚貫進入冷藏櫃前的區域,透過耳機傳來的話語,跟隨演員的帶領,遊走於超市不同貨區,在貨架之間完成一個個的任務,以便讓表演往下繼續,也執行每個命題來尋找貨架上的各種物品,滿足故事主人翁於少女心事、少婦有孕等人生不同階段的購物需要,最後,看著演員以老態龍鍾的角色姿態走進窄小貨梯後,緩緩向觀眾們揮手告別,隨著貨梯慢速上昇,消失在觀眾眼前。
《人》的觀演關係並非傳統模式,而是近年台灣風行的參與式劇場,讓觀眾於表演進行過程中必須有遊戲、解謎、拯救等行動,與表演者、表演場地、甚或其他觀眾有所互動,才能與表演者共同完成作品。雖然表演者的幾種人生階段轉換表現偶有生硬,但從開場的暖身、尋寶遊戲,一路跟著故事主要角色成長、衰老,設計手法貼近生活,情節平易近人,有種引人回顧反思的意味。
《人》的表演文本與表演場域明顯互相扣合,一方面將表演放入日常空間,挑戰表演編導創意,另一方面,當購票觀眾戴著耳機遊走超市,有如進行只有參與者才知道的神秘版本大地遊戲,難免引發其他非觀眾的顧客/民眾們好奇、不解,也因此讓一個日常的場域顯得不太日常了,此乃有趣之處。只是,在連續命題的參與過程中,《人》運用超市作為生命故事演變場域的深意,抑或是原來可能蘊含了重新檢視消費與人生相關的隱喻,似乎隨著現場的嬉鬧遊戲氛圍而散佚了,不免為之失落。
二、《快閃低頭族劇場》
在宣傳文案如此宣告:「將捕捉巴士站的低頭族,來一場充滿反思與玩味的互動」。筆者懷抱著高度期待,1月21日下午趕著預告開始的四點前到達觀音堂巴士站,目睹準備的表演團隊有年輕男女四人,先是埋伏一旁,伺機而動,發現適合的目標便一邊朝「低頭族」靠近、一邊一樣滑著手機,等著被發現時,即與之互動、對話、獲得允許了,先來一段吉他伴奏演唱,再來三女現場熱舞一首,之後其他工作人員陸續上場進行此節目背景說明、合影、觀眾問卷填寫。就活動的執行,現場分工清楚、段落分明,只是,如此表演流程,和筆者之前對「快閃」的行動敏捷、驚喜感受等認知,存在著一段距離。而且,歌舞表演者加上影像紀錄等工作人員約八人,在巴士站附近準備階段,虎視眈眈狀,實在異常醒目得有趣,已經足以讓經過該處的一些行人有所警覺而保持距離(此刻的日常倒是真的有種非日常的緊繃詭異氣息)。
在筆者全程觀察的九十分鐘內,表演團隊總共出動八次,扣除被拒絕或目標落跑者,合計完成 6.5次快閃行動。於是,筆者陪伴(守株待兔)的同時,不禁思考著這個活動,看似年輕人的社團呈現發表,以多對一模式進行,大多時候選擇互動的觀眾均屬年輕男女,乃是企畫設定的原有目標?經過前述歌舞表演,是否傳達了原先預設的創作理念?能夠讓巴士站現場民眾感受到多少藝術現身日常生活、或是反思手機綁架人生的力道?在整個「藝穗節」的節目結構之中,到底是如何定位這個表演行動?如果著眼其青春輕鬆歌舞,考慮增加其場次、機動性、和放大表演能量,規劃為「藝穗節」的前導宣傳活動,是否也會是一種適材適用呢?
三、《100 小時》
由「石頭公社藝術文化團體」在嘉路米耶圓形地紮營,為期五天、免費開放,連續一百個小時在那裡活動,宣稱藝術家的目的是要「創造一個『生活居所』」(宣傳文案)。
依據筆者於《100小時》的起點、中點和最後一小時的三次探訪,去感受現場的狀態與改變,首先,以藝術家的行為和使用的物件而言,可說浮現了「編織」的關鍵字,不只藉此成為現場的創作手法,也因此產生了時間流逝的視覺化證明,給人雋永的想像。
《100小時》的活動場所,是原本就人來人往的三盞燈休憩區,創作團隊在此與街坊或路人攀談、現場編織布條、操作傳統織布機、音樂點播、交換食物與即興表演等項目。筆者以為,這項節目可說是進駐/侵入了民眾的公共空間,種種活動可能融入也擾動了在地日常生活,構成了社區新增的短期生活風景。
當該行動進入倒數最後一小時,筆者感覺最大的變化是,活動現場歷經時間的累積,多了各式手工織布,更多了濃濃的感情凝聚力──有人來說話有人來聽歌有人來表演有人來作伴。因此,暫時姑且不論藝術家在這個行動計畫中以原訂的創作脈絡來建構了什麼,就互動熱烈的現場來看,藝術家露宿街頭的一百個小時改變了社區民眾日常生活的節奏、以及面對創作團隊的態度,獲得了社區連動、反饋。記得當時的我竟感覺自己為不捨告別活動結束的民眾而不捨。
此刻回首現場積累了多頁的公布欄,一面寫著訪問民眾所採集的點歌清單(譬如:〈甜蜜蜜〉、粵劇的《牡丹亭》〈遊園驚夢〉),一面是藝術家隨時寫下的現場動態報導──這些文字留下了瞬間流變不復返的五天生活瑣碎記錄,也是另一時間消失的見證素材吧。
由此再看這個熙來攘往飲食消費休閒的圓環,被這五天的「藝穗節」活動賦予了「非.日常」的奇幻光澤,猶如在現實空間中增添了虛擬的嘉年華,讓人聯想起「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 AR)」數位技術效果。或許,社區日常生活還是需要藝術的存在;反向觀察心得是,藝術終究是需要以日常為基地、以生活來支撐吧;然而現況是,藝術家和藝術節,往往是日常生活的短期過客、暫時節慶狀態。好奇這樣具有社區營造效應的藝術活動,未來能否有新的長程進展?
從社區性格而論,《握握手,做個老朋友》是一個值得提出的例子。
四、《握握手,做個老朋友》
素人表演者結合民眾自身故事的表演題材,被放在城市的藝術節慶活動,已為近年新興趨勢。
1月20日下午,抵達世界遺產盧家大屋,入口處有幾位長者親切問候、幫觀眾量體溫,進入中庭,設有四個攤位,長者們招呼大家一同玩扯花繩、拍公仔紙(尪仔標)、豆袋(丟沙包)、拾竹籤,聽著他們傳授小時候的玩法,觀眾不分老少,打成一片、和樂融融。待暖場活動結束,大家入座,一位長者敲鑼三聲,宣布「好戲開鑼啦!」
《握》的長者演員們來自「聖安多尼堂頤老之家」,長年參與戲劇班、非洲鼓班,與澳門「夢劇社」導演莫家豪醞釀多時,集體從個人生命經驗取材發展,去年曾經演出。據悉,這次演出採取固定結構大綱,只有局部內容因場次略不同;全程大致由每位長者上台自我介紹日常學習興趣,充滿活力,然後以過往求職謀生、搭乘巴士、重要物件等課題的連結,進行個人故事的訴說,觀眾像是聆聽「口述歷史」的身聲檔案,穿越時光廊道,看見昔日澳門生活風光的明信片拼貼。
身處晚清百年建築觀看《握》,古色古香的空間倍添「老朋友」的韻味,可惜表演全本的空間運用相當規矩方正,觀演關係處理得形同鏡框式舞台,幾位年輕劇團演員大多流於工具化;可以理解長者的學習、排演、體力和記憶力的限制,但是除了必要的上下場提醒和串場保障,筆者格外喜歡年輕演員和長者素人的同台表演,如果能提高戲劇化處理的比例,增加長者個人故事說演的要求和版本濃縮,刪去導演比手畫腳、有如幼稚園老師於觀眾席給長者的同步表演指示,想來可以讓「天然萌」的素人長者表演計畫,更多了自主自立、藝術涵養等實質意義。
五、《打開天窗》
最後,提出討論的《打開天窗》街頭藝術展,屬於視覺藝術範圍,「提供一個分享平台」,從一個創意工作坊產出的平面插畫,「安裝在九號碼頭天台,構成一個臨時街頭藝術裝置」,「以米紙展示非入侵方式街頭藝術,歡迎不同階層人士交流和參與,透過藝術改變城市面貌」(摘自官方宣傳文案)。當筆者找到「九號碼頭」,建物本身和鄰近環境均不見任何入侵街頭或是清楚標示的藝術裝置,僅僅路邊站立一個「藝穗節」的海報看板,循著指標一路上樓,包括電梯或樓梯也無相關視覺設計;在一種尋常到不可思議的日常狀況,筆者到達建物頂樓,除了天台上的開闊視野,遠眺港口船隻往來、住屋擁擠高樓林立的城市景觀,讓人有感,此外,只有看見分別貼在幾處牆面的十餘幅畫面,一致的女人造型輪廓,各自以不同筆觸風格處理的填色塗鴉──不知道是否自己的理解有誤、想像錯誤:不知道此項創意工作坊的計畫重點意圖進行何種藝術培力或共同創造經驗?不知道《打》策展人何以沒有處理佈展環境,或是因何策展理由來刻意保持空間的既有日常性,連三樓的工作坊教室也是呈現一種物件閒置、人去樓空,維持工作坊剛結束的日常樣貌?!
回歸2019「澳門城市藝穗節」的主題,《打》、《快》和《100小時》一樣進入日常生活空間,各有不同的機會去展現在藝術與日常之間的不同界限設定,然而作品的創作脈絡、現場執行的品質高低,仍是不可忽略的一環,更會因此影響「藝穗節」的整體形象定位、後續觀眾成長效應,以及通過「藝穗節」所建構的澳門城市意象、或傳遞了什麼樣城市文化質感的訊息。
假使《打》的活動取向,和《握》、《100 小時》一樣要發揮社區性魅力,那麼,在素人/專業、藝術/日常之間的串連、媒合,也是需要更為具體的作為。
末了,筆者感謝十天的駐節,在每一次的觀看展演現場感知這座城市的生活記憶與思維性格,在每一天的找路迷路過程中感受這座城市的生活氣質與五感氣息,此時疑惑著:「藝穗節」訴求的目標觀眾群是集中藝文愛好的同溫層,或是拓廣市民參與藝文活動?有無包括澳門的外來旅遊客群?無論是何種目標群,將可以如何反應於「藝穗節」整體架構規劃內容、周邊相關的宣傳媒體和路線指引等等?
旅人如我,書寫此篇心得與提問,收筆之際,反問自己:關於「藝穗」之於這個城市,會不會是建構於誤讀的基礎,是否對於「全城大舞台」的想像、期待、詮釋過多了呢?﹗
*本文作者為第十八屆澳門城市藝穗節駐節藝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