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藝術何價?
於戲院欣賞電影需花費70-250元,於黑盒劇場欣賞表演需花費100-250元,於大型劇院欣賞表演需花費250元或以上,在家中看線上節目約每月80元或者免費。現時在澳門有很多可以欣賞表演藝術的渠道和種類,而我們該如何為藝術定價呢?
我們傾向以衡量消費品的用途和它質量的高與低來定價。然而,這不是用來衡量藝術的價值。藝術作品定價的高與低取決於它的「真實性」、「稀有性」、「媒介」及「起源」,其金額價值可以是天文數字,然而這不是本文要探討的。我不是個經濟學家,但作為一名藝術工作者,應以下列兩種標準來定義表演藝術的價值:藝術的本質及體驗、表演的媒介及分布。
劇場是一種「當刻」的藝術形式,它具有特定的時間性,例如戲劇、舞蹈和音樂表演。傳統歷史上,這些藝術透過劇場作為媒介表演給觀眾欣賞,且重覆地演出過去具藝術價值的作品,透過仔細地重演這些表演,讓作品可以流傳下去。後期,錄製技術的出現,這種「當刻」的藝術表演透過錄製媒體而產生出來的作品,消費者已經不是在購買它們本來「當刻」的藝術體驗,而是購買這些表演衍生的「藝術消費品」。舉十九世紀畫家行業為例,由於拍攝技術的普及,不少畫家認為自己的繪畫作品沒有可能比相片更加真實,當時他們普遍覺得這個行業將會被淘汰。無論透過在DVD、Blue-ray或網上媒體去購買這些表演藝術作品,這種金錢上的消費價值只是基於它們所建立的發行機制來定價,即顧客所花的金錢用於由作品生產至銷售至他們手中的過程,而不再是基於作品的藝術本質高低來定價。也就是因為這種原因,大部份DVD產品的價格都差不多,無論是香港的電影還是外地電影。你不是正在購買「藝術」,而只是花錢消費在一些塑膠及印刷紙張上。
事實上的確很難去為藝術體驗去定價,因為藝術體驗是個人化的,劇場對於某些人來說是油然而生的美麗,具有改變生命的力量。但是對於其他人來說,它完全是浪費時間的。所以,為因人而異的事物賦予價值是難以衡量的。藝術體驗和貨品的實體是兩樣截然不同的概念。珍惜及重視藝術體驗的人自然會願意為它付出更多。越獨特的體驗,價值會更高。對於市場來說,藝術品的起源、創作的動機可以提高其價值。
在劇院,無疑觀演關係是種面對面的體驗,每次表演從根本上來說都是獨一無二的。那些表演動作、聲音的感染、甚至是演出的瑕疵都只會呈現於當刻觀眾面前。在當今時代,劇場表演藝術似是一篇宣言甚至是對媒體的一種抗衡。當所有的電影和音樂只需要一個「點擊」就可擁有的時候,藝術表演已成為純粹的數據。如果我們使用這些媒體,而它們是不用收費的話,「藝術品」本身,也就失去價值。
那麼,媒體的「貶值」是否會影響「藝術體驗」對我們的衝擊?會,不過我認為藝術是讓我們成為一個更完整完滿的人,為藝術定價這件事無論好與壞,藝術也應是無價的。
今年「城市藝穗節」的一個節目《老細!藝術有人叫外賣呀~》,顧客透過電話或者手機程式點選特定食店的外賣食物,加19元此單即送藝術表演。普遍上聽到的回響是很熱烈的,然而,觀眾消費的19元似乎是花在大家能興奮地打卡,多於在欣賞藝術作品本身。這裡沒有質疑其附送的表演質量,也不是質疑觀眾應該要以甚麼方式來觀賞表演,只是不願看到有人說「19蚊嘅藝術表演真係好抵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