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歌手》:沒有「夢想」,只有爆料,他們很難成為甚麼
「澳門舞者工作室」的街舞劇場系列作從社區、歷史、多媒體、禪學,走到去年實驗街舞動作的《Project D》及被稱為街舞劇場,但實質上更接近音樂劇的《也許有一天》。在2018年,該團在三月初推出《也許有一天》形式相近之作街舞音樂劇場《我係歌手》,「為觀眾帶來一幕幕最澳門的娛樂圈內幕」。
演出故事粗線條得難以理解不了。一個喜歡唱歌,希望做個歌手的女孩,走過演藝圈各種光怪陸離,遇到在本地努力求存的經紀人、在外地奮鬥的前輩及過來人後,變成一個她以前口中不想成為的世故人物。導演的話開宗明義表明:「不用『夢想』來概括人生的目標,我們才能看清自己走在哪一條道路上。」弔詭的是,當故事明明就是關於女孩追求夢想的挫折時,卻又要因歌手們不想再高唱夢想而一再迴避「夢想」的美好時,欠缺夢想主軸的藝海星途就只剩爆料了。只是,如果一個音樂劇強調帶來內幕,觀眾卻連對澳門娛樂圈的基本認識都欠奉,這些爆料與觀眾又有多少切身關係?
在沒有甚麼舞台背景的情況下,整體演出的視覺效果顯得頗為單薄,歌手及舞者的演出自然成為觀看的重點。我看見馬曼莉飾演的小歌手女主角在一再拼貼及重覆的澳門藝海瑣碎事中被欺負,載浮載沉,卻只有在她靜靜歌唱時才感受到她聲音的力量;程文政飾演的過來人面目模糊,卻只有在最後難忍淚水的一刻才令人動容。他們確實靠實力使我相信他們的才華,可是究竟導演是否能在稍縱即逝的現場演出中發揮他們的才華,而不僅僅是爆料的載體,這點的確有待商榷。至於此「街舞音樂劇場」的舞蹈,看來是確定要在歌手的演出背後成為伴碟了。
「不再高唱夢想」及「帶來澳門娛樂圈內幕」使《我係歌手》陷入了一種尷尬:如果要以售賣某種對澳門畸形生態的情懷的演出來看待,觀眾根本對本地娛樂圈一知半解,難以透過語意不明的「內幕」得到娛樂;然而,如果以劇場演出的藝術價值來解析,一堆拼貼的、照本宣科的浮光掠影及一再重覆且單薄的舞台效果又在傳達甚麼價值?的確,主要演員在演出中間會有亮眼之處,但除了小小開懷之外,《我係歌手》能夠傳達的意義又是甚麼?
看來,「無夢想,同條鹹魚有咩分別」還是有它的可取之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