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眾的教育--這不算一篇劇評《其實我們》
經歷去年「臺北藝穗節」(及後來極其激烈的爭論)後,觀看《其實我們》系列,其實已經很難把當成一個單獨、尋常的戲來看,我傾向把它視為一個持續的、社會性的試驗和行動。再看津文開演前的受訪:「說到底,我做這件事的目的不是為了觀眾,而是這一班學員,想和他們一同經歷,即使排一個鬧劇,也是和他們一起經歷一些事情。我只希望他們能投放多一點,我是組織一個平台給他們。」
《其實我們》讓我們最尷尬之處,在於大家都不太知道該怎樣評論它。它是對導演(明顯地)、觀眾和表演者(同時也為前戒毒學員)的共同挑戰,表演性的、道德性的。這些去年看完《其實我們III》已經寫下了 ﹝註1﹞,在此不贅述。
對導演來說,如果把這場演出以社會盛行的寓言故事包裝、或轉向變成對社會或觀眾的震撼或控訴,都是不誠懇的、消費的;對一位觀眾來說,如果他們沒有搞清楚「為何我要來這裡看表演?」這個問題,對表演投射泛濫的同情心或道德,極有可能是不求甚解的、錯誤,和高傲的。對表演者來說,即使這次的人生故事和夢想剖白,不再像《其實我們III》那樣多,他們也至少赤裸了以前的身份或過往,這個操作若稍為失慎,一切就會失效,其餘的也很難討論。
而《其實我們IV》加插了大量的「很cult」的元素,眾人合唱90年代金曲、舞獅、換裝,少了連貫一切的主軸。這樣說,有幾幕看上去,其實真有點像鬧劇。它不再像前版般感人、重覆戒毒文宣的套路、具故事性。在這版中,主角(?)阿威的故事,也因為「阿威」不停出現,而情節及命運卻一直轉換,他的身份和經歷也隨之消解,融成一個混雜的敘事。可見,津文也在嘗試,面對這個議題,如何才是恰如其份。
但全戲結束,演後座談聽過幾位觀眾的發言後,我們開始眉頭深鎖,感覺不對勁,而且愈聽愈反感,和驚詫。絕大多數觀眾給予的都是老生常談的「勉勵」:「我見到你們這樣,希望你們從新做人。」/「看見你們,沒再走歪路了,很欣慰。」在舊法院這個饒有富味的演出場地,在這群青年終於有機會說一些話,呈交自己後,在他們得到的居然還是一式一樣的「教育」,活生生的劇場瞬間又成為了死板的教室。
表演儼然成為一場期末展演,觀眾成為判官,再加上勵志評語。說到底,觀眾根本不願意接受,其實他們、我們,所有人都是社會,而選擇「戒毒者」扁平無趣的標籤,貼在他們身上,忽略他們的表演,在不適當的時候教育。所有的教導和所謂勉勵,他們已聽了一百萬次。他們花了一小時的時間,向眾人展示他們的獨特和平常時,觀眾卻立馬劃下一條清清楚楚的界線,區分「吸毒者」與「非吸毒者」,把他們排除在「我們」之外。
不得不承認,這或多或少顯示了我們面對這議題的潛意識。其實,「我們」還是優越的、道德正確的、正常的。
所以,當觀眾回饋「聽到你們唱歌很真誠,我很被打動」等,從頭到尾都沒有評論表演的質量時,他們的表演能力和才華,已經不被重視,起點倒後了幾百公尺,仿彿能唱已經足夠了不起。當觀眾們說「你們要多謝誰誰誰」時,他們點頭不語、或同聲熱情地大喊「多謝」,在我眼中,這是一場更真實的劇場,觀眾從來沒放下他們的權威,利用了這群而青年表演後的熱情,來讓他們接受長篇大論、千篇一律、苦口婆心道理。
表演時間一停止,觀眾就有太多話要說,他們又默默、低頭、雙手合十、聽聽聽。我猶記得,終於有一名觀眾問:「你們覺得導演如何?」時,青年們手持麥克峰,活躍起來,每個人都有話要說時,臉上雀躍與興奮的神情,有人調侃導演每次都打他們,害他「成身瘀痕」,甚至,一名表演者還說:「今天,我感受到我的心是跳動的,我在思考我的存在。」
那刻,在他們與我們--我們之間,我看不到任何界線。面對社會的、毒品的議題,本來就不應該武斷地、簡化地、暴力地設定任何的界線。
註1:當日心得在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galilee-here/2014臺北藝穗節其實我們觀後筆記/10152734924804136
附錄:2014臺北藝穗節《其實我們》觀後筆記
來自澳門的《其實我們》在牯嶺街小劇場演出,看後與朋友笑言「一張票看兩場戲」。讓人不適的表演,必須把後續激情迸發的座談會一起考量,整個經驗才算完整。
買票前我已知這是六名戒毒青年,述說自己生命經驗的表演。甫開場,台上放置凌散的木櫈,五名少年相坐對峙。其中一人一腳踢開木櫈「啪!」一聲,以隨時就要爆發的衝突開始,接著,台下各人陳述自己生命的故事,交錯屏幕上播放的片段。五個人生,成長經歷及遭遇的挫折都雷同:家庭、學校、同儕。
觀賞至此我覺得不舒服。一直問自己:「為何?我要俾兩百五塊,來這裡聽故事?」一切都很真誠沒錯:「你睇,就係屋企囉,學校囉,我地學壞左啦,好慘。」如果這劇的珍貴之處在於「真實」,一切實在地發生在這群青年身上,並毀害他們人生。這是否有助我們得知:到底甚麼是毒,害人的是甚麼?為何我們和他們在為「偏差」尋找理由?誰需要獲得同情,為何?
為何要坐在這裡接受一個道德教訓,聽一個從小到大老師、廣告、電影、社會不停填塞我們的寓言故事?
今天社會對毒品的勸阻,仍以各種污名化、罪名化為手段(這部分已經很多人有比我更好的論述,不贅述),像我這樣一名同樣不合社會規格的觀眾,坐定定聽他們的告白真的很難受。這個社會對毒品和這些青年已有太多不公對待,搞完他們還要走出來告解。在他們述說自己的生命經歷時,那些「真實」,有多少的真實,從哪個角度看來的真實?
如果要處理「毒品」,必須把它置身的錯縱複雜的社會脈絡一併考量。所以我最愛少年拿出白板,在上寫下五個名詞,化身教師,手持教鞭教導全場觀眾的一段。那些「滴滴金」、「啜野」吸毒用語,對觀眾來說當然陌生,在教與學之間,形成一種嶄新的權威,對教育(及其儀式)所維持的正統與正當性提出了質疑,也是對毒品的本質反思。
另一高潮發生在演後座談,有人炮轟炸劇的觀眾到底為何要來看,批評只為同情就喜歡的觀眾,「太沒水準了」。甚至認為這個表演太安全了,建議讓演員直接控訴/震撼觀眾:「對,我們搞成這樣,就是你們這群中產階級害的!」整件事,就不會是一場消費。
我反而覺得這樣更消費。如果我們把一個真實的生命經歷搬上舞台,再交給他們台詞,把結論導向他們沒有覺知到的,讓他們去控訴社會、控訴體制,這樣才消費。因那些都不是他們的話,是導演的話、是影評人的話、是所謂的知識份子的話。既他們自由分享時沒提出,我們也不必要借他們的口和經歷去講。
所以,沒有別的辦法了。交給演員決定講甚麼、做甚麼,甚麼都不做就是最好的做法。這個爭吵彰顯的是有人不相信觀眾,認為他們真覺得很同情,就感動,就滿意。但正如我觀賞時感到不適,答案是:「不,不是」。我認為這個表演一點都不感人,它是暴力的,把整個對毒的教誨及其惡果的催眠,都坦白地放在面前,我感到自己同時在霸凌和被霸凌。問題在於大家信不信任觀眾。
在這個甚麼都拿來消費的社會,同情當然是一種消費,但控訴也是。
一個表演,一場辯論,關於真實的人在演出和觀賞的互動中,那些所謂虛實真假的故事,在藝術搞成了一個「節」還有人要花幾百塊去參與時,對世界的貢獻是甚麼,戲劇和觀眾的互動該用甚麼形式和互動多少才算恰如其份和真誠,我仍在思忖。
原文發表日期2014/9/2